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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强化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企业应合理安排高温户外工作(副题)

海口日报7月30日讯(记者陈歆卓)日前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,要求各级人社部门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、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监督检查等,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。

通知要求,指导督促企业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日预报气温,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,合理确定工作量和劳动强度,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,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。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,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℃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。

同时,通过集体协商、恳谈会等形式,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,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、发放必需的防暑降温用品等措施,保障快递员、网约送餐员、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
为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监督检查,我省各级人社部门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与应急管理、卫生健康、工会组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,在高温重点时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,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。对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,将予以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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